正題名:大正十二年會計永久保存第一冊[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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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設資料

資料識別:
TMB_02_09_0053
著作者:
產生者:專賣局
主題與關鍵字:
機關:臺灣總督府專賣局
描述:
範圍與內容:本冊內容有:一、酒粕賣下代金延納決議並支局長出張所長工場長ヘ通知;二、朝鮮總督府專賣局、臺灣總督府專賣局宮內省、陸軍糧秣廠、薩哈嗹派遣軍等ノ官廳ニ賣渡ス葉煙草製造煙草ノ賣渡代金二ケ月以內延納許可擔保免除省議決定ノ旨大藏省專賣局ヨリ通牒;三、收入支出事務ハ整理期間內ニ完了シ主計簿締切後訂正追加異動ヲ報告スルコトナキ樣總務長官通達;四、收入支出事務ハ整理期間內ニ完了シ主計簿締切後訂正追加異動ヲ報告スルコトナキ樣嚴守方財務局長照會並本件所屬局所長ヘ通牒;五、臺灣歲入每月十日每ニ報告方財務局長通牒並本件神戶支局長ヘ通牒;六、前渡資金請求書支拂豫定計算書添付方局所資金前渡官吏ヘ通牒;七、大正十二年六月一日以降出發シ本島內旅行スル者ニ對シ旅費等減額ニ付臺灣總督府內訓並本件所屬局所工場長ヘ通牒、內訓第四號;八、小切手振出日附ニ付財務局長通牒並本件所屬局所長ヘ通牒;九、宿舍料及移轉料支給ニ關シ臺北師範學校ト財務局長トノ往復並本件所屬局所長ヘ移牒;十、內地ニ開催ノ講習會員ニ對スル旅費支給方ニ付總務長官通牒並本件所屬局所長ヘ移牒;十一、委任檢查ニ依ル出納官吏認可狀省略ニ付總務長官ヨリ通牒並本件所屬課、局、所、工場長ヘ移牒;十二、審理書、答辯書、諸計算書提出方財務局長通牒並本件所屬課局所工場長ヘ移牒;十三、計算證明ニ關シ財務局長通牒並本件所屬局所長ヘ移牒;十四、出納官吏又ハ出納員ノ保管現金事故發生ノ場合報告方ニ付總務長官通達(十一年十二月);十五、政府保管有價證券取扱規程第二十條ニ依リ政府ノ所得ニ歸シタル有價證券ノ換價方法並歲入ニ納付又ハ資金ニ組入レ手續ニ付所屬所長ヘ移牒;十六、供託受領證出納規程、訓令第一二號;十七、國有財產ニ關スル計算證明方ニ關シ總務長官通達;十八、會計規則第百十四條第一項第二十一號隨意契約ヲ為シ得ル場合ニ付大藏大臣ト協議ヲ了シタル事項總務長官通達;十九、造酒工場防火設備(臺中專賣支局、嘉義出張所、臺南專賣支局);二十、官舍敷地買收(黃文爐所有、埔里出張所);二一、假倉庫買收(臺灣製鹽株式會社所有地);二二、官舍敷地買收(廖劉氏乖所有、樹林造酒工場)。
出版者:
臺灣珍藏史料數位典藏及加值應用計畫
貢獻者:
臺灣珍藏史料數位典藏及加值應用計畫、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
日期:
形成日期:大正11年10月~大正12年12月 (1922-10/1923-12)
格式:
重製Jpeg影像:229
來源:
臺灣總督府專賣局公文類纂,臺灣史檔案資源系統
http://tais.ith.sinica.edu.tw/sinicafrsFront/
管理權:
後設資料暨數位影像為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近代史研究所所有;數位影像為中央研究院與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共有。

授權聯絡窗口

臺史所檔案館閱覽室
電話:(02) 2652-5181
e-mail:twharch@gate.sinica.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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