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題名:大正十四年統計報告永久保存別冊第一冊[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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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設資料

資料識別:
TMB_01_10_115
著作者:
產生者:庶務課
主題與關鍵字:
機關:臺灣總督府專賣局庶務課
描述:
範圍與內容:本冊內容有:一、軍用資源調查ニ關スル總務長官代理ヨリノ通牒各課各支局出張所長ヘ通牒[7];二、專賣品狀況調查方馬場囑託ヘ照會[11];三、勞銀調每月報告方各局、所、工場長ヘ通牒[27];四、大正八年十二月訓令第二號臺灣總督府專賣局報告例中改正、局訓令第二號(月報食鹽關係第十七、十九、二十、二十八、二十九、三十表改正)[30];五、大正八年十二月訓令第二號臺灣總督府專賣局報告例中改正局訓令第三號(酒關係目錄二十四表改正)[54];六、大正八年十二月訓令第二號臺灣總督府專賣局報告例中改正、局訓令第八號(樟腦關係月報八表改正)[65];七、大正十四年七月八日暴風雨ノ為メ鹿港、北門、台南各局所被害狀況總督ヘ報告(大正十四年七月十一日第一報)[72];八、大正十四年七月八日暴風雨ノ為メ新竹、鹿港、布袋、北門、臺南、烏樹林、高雄ノ各局所被害狀況總督ヘ報告(大正十四年七月十六日第二報)[97];九、大正十四年七月八日暴風雨ノ為メ北門、布袋兩出張所被害狀況總督ヘ報告(大正十四年七月二十一日第三報)[130];十、大正十四年八月二十七日暴風雨被害狀況報告(臺北酒工場)[142];十一、大正十四年八月二十七日暴風雨被害狀況報告(埔里出張所)[144];十二、大正十四年九月十五日暴風雨ノ為メ被害狀況總督ヘ報告(花蓮港、台中、宜蘭、鹿港、新竹、豐原、布袋ノ各局所及台北酒工場、台北煙草工場ノ分)[145];十三、大正十四年九月十五日宜蘭出張所被害狀況總督ヘ詳報[206]。
出版者:
臺灣珍藏史料數位典藏及加值應用計畫
貢獻者:
臺灣珍藏史料數位典藏及加值應用計畫、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
日期:
形成日期:大正14年2月~大正15年6月 (1925-02/1926-06)
格式:
重製Jpeg影像:252
來源:
臺灣總督府專賣局公文類纂,臺灣史檔案資源系統
http://tais.ith.sinica.edu.tw/sinicafrsFront/
管理權:
後設資料為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近代史研究所所有;數位影像為中央研究院與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共有。

授權聯絡窗口

臺史所檔案館閱覽室
電話:(02) 2652-5181
e-mail:twharch@gate.sinica.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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