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題名:昭和十七年庶務永久保存第一冊[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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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設資料

資料識別:
TMB_01_02_032
著作者:
產生者:庶務課
主題與關鍵字:
機關:臺灣總督府專賣局庶務課
描述:
範圍與內容:本冊內容有:六、機構ノ改正ニ伴フ職員及傭人配置替ヘ決定(庶務課ハ總務課ニ、大湖ハ新竹支局ニ、集集ハ台中支局ニ、六龜ハ屏東支局ニ、玉里ハ花蓮港支局ニ)、訓令第二七號[278];七、機構改正ニ伴フ事務ノ引繼ハ十一月一日ヲ以テ調書作制ノ上引繼受官署ト共ニ遺憾ナキ樣(大湖、鹿港、集集、布袋、北門、烏樹林、玉里、六龜)各出張所長ヘ通牒[282];八、從前ノ訓令及通牒等ノ中ニ庶務課長トアルハ總務課長、庶務課トアルハ總務課、課長トアルハ秘書係長計畫室首席、總務課長、鹽腦課長、煙草課長及酒課長トシ課トアルハ秘書係ノ計畫室總務課、鹽腦課、煙草課及酒課トシ課員トアルハ長ヲ除キタル秘書係ノ計畫室總務課、鹽腦課、煙草課、又ハ酒課ノ職員タル旨制定[449]。
出版者:
臺灣珍藏史料數位典藏及加值應用計畫
貢獻者:
臺灣珍藏史料數位典藏及加值應用計畫、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
日期:
形成日期:昭和17年3月~昭和17年11月 (1942-03/1942-11)
格式:
重製Jpeg影像:187
來源:
臺灣總督府專賣局公文類纂,臺灣史檔案資源系統
http://tais.ith.sinica.edu.tw/sinicafrsFront/
管理權:
後設資料為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近代史研究所所有;數位影像為中央研究院與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共有。

授權聯絡窗口

臺史所檔案館閱覽室
電話:(02) 2652-5181
e-mail:twharch@gate.sinica.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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