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題名:昭和九年庶務永久保存第一冊[2]

正題名:昭和九年庶務永久保存第一冊[2]

推薦分享

Share

資源連結

連結到原始資料 (您即將開啟新視窗離開本站)

後設資料

資料識別:
TMB_01_02_020
著作者:
產生者:庶務課
主題與關鍵字:
機關:臺灣總督府專賣局庶務課
描述:
範圍與內容:本冊內容有:六、製腦事務掌理細則制定認可、指令第五七七號(大湖出張所)[208];七、製腦詰所事務取扱細則制定認可、指令第五八六號(嘉義支局)[217];八、製腦詰所事務取扱細則制定認可、指令第六七五號(集集出張所)[226];九、製腦詰所事務取扱細則制定認可、指令第六五二號(玉里、六龜、新竹、埔里(宜蘭各出張所)[233];十、事務分掌規程一部變更認可、指令第五八號(屏東支局)[272];十一、事務分掌規程中改正認可、指令第三六六號(臺北煙草工場)[281];十二、事務分掌規程中改正認可、指令第四九六號(臺北南門工場)[285];十三、事務分掌規程中改正認可、指令第三五一號(臺北支局)[293];十四、事務分掌規程中改正認可、指令第五四六號(臺北支局)[301];十五、事務分掌規程制定認可、指令第六○八號(新竹出張所)[319];十六、事務分掌規程制定認可、指令第六四六號(大湖出張所)[340];十七、事務分掌規程制定認可、指令第六四七號(集集出張所)[348];十八、事務分掌規程制定認可、指令第六五三號(玉里出張所)[353];十九、事務分掌規程改正認可、指令第六六二號(宜蘭出張所)[358];二十、事務分掌規程改正認可、指令第六九七號(高雄出張所)[366];二一、大正十三年府令第九十八號臺灣總督府專賣局ノ支局出張所及工場ノ名稱位置變更、府令第五四號[371]。
出版者:
臺灣珍藏史料數位典藏及加值應用計畫
貢獻者:
臺灣珍藏史料數位典藏及加值應用計畫、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
日期:
形成日期:昭和9年1月~昭和9年11月 (1934-01/1934-11)
格式:
重製Jpeg影像:183
來源:
臺灣總督府專賣局公文類纂,臺灣史檔案資源系統
http://tais.ith.sinica.edu.tw/sinicafrsFront/
管理權:
後設資料為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近代史研究所所有;數位影像為中央研究院與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共有。

授權聯絡窗口

臺史所檔案館閱覽室
電話:(02) 2652-5181
e-mail:twharch@gate.sinica.edu.tw

引用這筆典藏 引用說明

引用資訊
直接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