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題名:大正十一年庶務永久保存第一冊[2]

正題名:大正十一年庶務永久保存第一冊[2]

推薦分享

Share

資源連結

連結到原始資料 (您即將開啟新視窗離開本站)

後設資料

資料識別:
TMB_01_02_008
著作者:
產生者:庶務課
主題與關鍵字:
機關:臺灣總督府專賣局庶務課
描述:
範圍與內容:本冊內容有:八、臺灣總督府專賣局支局出張所、工場事務掌理規程制定ニ就テ池田局長ノ訓示[217];九、臺灣總督府專賣局臺南支局安平洗滌鹽工場廢止、告示第六十三號[225];十、明治四十二年告示第百六十七號食鹽專賣事務ヲ取扱フ臺灣總督府專賣局支局ノ出張所名稱位置廢止、告示第一四八號[229];十一、臺灣總督府專賣局附屬(樟林作業所臺中出張所、嘉義出張所、宜蘭出張所、豊原煙草耕作指導所、屏東煙草耕作指導所、花蓮港煙草耕作指導所、臺南出張所、基隆出張所設置訓令廢止)、訓令第一七九號[235];十二、食鹽專賣事務ヲ取扱フ支局ノ出張所名稱位置中改正(「布袋支局虎尾寮出張所、臺南支局安平出張所」ヲ削リ「專賣局安平支局鹽埕出張所」ヲ加ヘ「臺南支局灣裡出張所」ヲ「安平支局灣裡出張所」ニ改ム)、告示第六四號[254];十三、臺灣總督府專賣局ノ支局出張所及工場ノ名稱及位置(臺北專賣支局、基隆、宜蘭、新竹出張所、臺中專賣支局、豊原、埔里出張所、臺南專賣支局、嘉義、高雄、旗山、屏東、恒春、澎湖出張所、花蓮港專賣支局、臺東出張所、神戶支局、臺北煙草工場、樹林製酒工場)、府令第九四號[260];十四、臺灣總督府專賣局及支局名稱位置管轄區域中改正(「臺南支局」ヲ「安平支局」ニ改ム)、府令第九五號[274];十五、煙草ノ賣渡事務ヲ取扱フ專賣官署ノ名稱位置及賣渡區域(臺北專賣支局、基隆出張所、臺中專賣支局、埔里出張所、臺南專賣支局、嘉義出張所、高雄出張所、澎湖出張所、花蓮港專賣支局)、訓令第五號(附本件各支局出張所長、各賣捌人、臺灣軍司令部、馬公要港部、臺灣警察協會ヘ通知)[279];十六、臺灣總督府專賣局ノ支局出張所及工場ノ名稱位置改正(宜蘭、羅東、坪林、新竹、南庄、大湖、埔里、鹿港、新社、魚池、嘉義、布袋、北門、安平、烏樹林、屏東、甲仙各出張所追加及ビ樹林製酒工場ヲ樹林酒工場ニ改ム)、府令第一五九號[301];十七、食鹽配給官署區域(新竹、鹿港、布袋、北門、安平、烏樹林、高雄出張所)、訓令第七號[315];十八、煙草耕作事務ヲ取扱フ專賣官署ノ名稱位置及管轄區域(專賣局、宜蘭出張所、臺中專賣支局、豊原、嘉義、屏東出張所、花蓮港專賣支局)、訓令第六號[318];十九、級俸ニ相當セサル適宜ノ俸給ヲ支給シアル判任官ハ十年度ニ於テ級俸ニ整理差支ナキ旨秘書課長ヘ回答[324];二十、大正十年未當局現在職員數其他秘書課長ヘ回答[327]。
出版者:
臺灣珍藏史料數位典藏及加值應用計畫
貢獻者:
臺灣珍藏史料數位典藏及加值應用計畫、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
日期:
形成日期:大正11年2月~大正11年12月 (1922-02/1922-12)
格式:
重製Jpeg影像:117
來源:
臺灣總督府專賣局公文類纂,臺灣史檔案資源系統
http://tais.ith.sinica.edu.tw/sinicafrsFront/
管理權:
後設資料為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近代史研究所所有;數位影像為中央研究院與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共有。

授權聯絡窗口

臺史所檔案館閱覽室
電話:(02) 2652-5181
e-mail:twharch@gate.sinica.edu.tw

引用這筆典藏 引用說明

引用資訊
直接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