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題名:大正九年庶務永久保存第一冊[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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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設資料

資料識別:
TMB_01_02_005
著作者:
產生者:庶務課
主題與關鍵字:
機關:臺灣總督府專賣局庶務課
描述:
範圍與內容:本冊內容有:一、大正九年六月府訓令第九十四號煙草耕作指導所名稱改正、府訓令第百九十九號、「葫蘆墩煙草指導所」ヲ「豊原煙草耕作指導所」ニ「阿緱煙草指導所」ヲ「屏東煙草耕作指導所」ニ「豊田村煙草指導所」ヲ「花蓮港煙草耕作指導所」ニ改ム[9];二、大正九年六月府訓令第九十三號ヲ以テ設置セル臺灣總督府專賣局南投出張所廢止、府訓令第二百二十號[17];三、臺灣總督府專賣局附屬樟林作業所名稱位置改定(全部改ム)、局訓令第六號[22];四、明治四十二年十一月府令第九十四號食鹽專賣事務ヲ取扱フ臺灣總督府專賣局及支局名稱位置、管轄區域改正(全部改正)、府令第九十號[43];五、明治四十二年十一月告示第六十七號食鹽專賣事務ヲ取扱フ臺灣總督府專賣局支局出張所名稱位置中追加、告示第四十六號(安平出張所設置)[53];六、明治四十二年十一月告示第六十七號食鹽專賣事務ヲ取扱フ臺灣總督府專賣局支局出張所名稱位置中追加、告示第七十二號(新塭出張所設置)[57];七、臺灣總督府專賣局出張所設置並取扱事務決定、府訓令第九十三號(臺中出張所、嘉義出張所、南投出張所、宜蘭出張所設置)(附廢廳置郡ノ結果同出張所ハ郡役所內ニ設置方臺北、臺中、臺南ノ各州知事ニ依賴)[62];八、臺灣總督府專賣局煙草耕作指導所設置並取扱事務決定、府訓令第九十四號(葫蘆墩、阿緱、豊田村煙草指導所設置)[79];九、臺灣總督府專賣局出張所設置並取扱事務決定、府訓令第三百十八號、第三百十九號(臺南出張所基隆出張所設置)[84];十、明治三十八年十一月府訓令第二百三十三號臺灣總督府專賣局分課規程改正、府訓令第一號(造林課設置)[92];十一、大正七年四月局訓令第三十三號煙草耕作指導ニ從事スル技術員及指導員執務心得中改正、局訓令第三十七號[99];十二、大正八年六月局訓令第五號臺灣總督府專賣局處務規程中改正、局訓令第十號[112];十三、臺灣總督府專賣局出張所處務規程制定、局訓令第五十號[119];十四、臺灣總督府專賣局煙草耕作指導所庶務規程制定、局訓令第五十一號[131];十五、制度改正ニ伴フ發布ヲ要スル諸法令中當局主管事項ハ總テ手續ノ濟旨文書課長ヘ回答[141];十六、地方官官制改正ノ結果既ニ發布シタル府令、訓令、告示、內訓、指令、通達、通牒以外ノモノハ主管局部ニ於テ發案內務局ヘ合議方總務長官ヨリ通牒[152]。
出版者:
臺灣珍藏史料數位典藏及加值應用計畫
貢獻者:
臺灣珍藏史料數位典藏及加值應用計畫、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
日期:
形成日期:大正9年1月~大正9年12月 (1920-01/1920-12)
格式:
重製Jpeg影像:157
來源:
臺灣總督府專賣局公文類纂,臺灣史檔案資源系統
http://tais.ith.sinica.edu.tw/sinicafrsFront/
管理權:
後設資料為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近代史研究所所有;數位影像為中央研究院與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共有。

授權聯絡窗口

臺史所檔案館閱覽室
電話:(02) 2652-5181
e-mail:twharch@gate.sinica.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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