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題名:明治四十三年庶務永久保存第二冊[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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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設資料

資料識別:
TMB_01_01_030
著作者:
產生者:庶務課
主題與關鍵字:
機關:臺灣總督府專賣局庶務課
描述:
範圍與內容:本冊內容有:一、神戶支局處務細則中改正認可、指令第五六號[5];二、神戶支局處務規程細則改正認可、指令第二二七號[11];三、支局長及出張所長事務委任事項中監視員補命免疑義ニ關シ油車港支局長ヘ回答[24];四、雇員ニシテ陸海軍ノ召集ニ應スル場合勤務演習ニ限リ解雇ヲ要セサル件及俸給支給方ニ付民政長官通達[29];五、監視員補轉勤方ニ付油車港支局ヘ回答[30];六、內地滿韓及樺太各官衙在勤者ニシテ行政整理ノ為罷免セラレタル者採用方ニ付秘書課長內牒[34];七、判任官俸給令改正ニ付昇級方秘書課長內牒[35];八、傭員以下出張賜暇等取扱方[38];九、支局長出張內規廢止、訓令第四號[39];十、官吏ノ轉免ニ際シ所在人民ヨリ金品寄贈ノ場合心得方ニ付民政長官通牒[42];十一、職員出張內申書ニ御用柄及出張ノ理由詳記方ニ付秘書課長通牒[47];十二、官吏服務規律ニ關シ民政長官內達[48];十三、天災地變ニ際シ職員心得方各課長及支局長出張所主任ヘ內牒[51];十四、出勤簿及職員缺勤ノ場合ニ於ケル取扱方ニ付秘書課長通牒[53];十五、內田民政長官來局訓示事項傳達方各課長ヘ通達[57];十六、守衛服務心得並官舍貸與規程中改正、訓令第九號、訓令第一○號[63];十七、職員半途退廳ノ際屆書提出方ニ付各課長ヘ通牒[67];十八、官吏ノ私費外國旅行ハ不許可ノ旨秘書課長內牒[69];十九、事務引繼報告(北門嶼支局)[70];二十、事務引繼報告(布袋嘴支局)[78];二一、事務引繼報告(鹿港支局)[80];二二、事務引繼報告(鹿港支局)[137];二三、文官服裝並禮式ニ關シ民政長官內達[139];二四、鳳凰間文官拜謁敬禮式秘書課長移牒[143];二五、退官賜金ニ關スル年數計算方[146]。
出版者:
臺灣珍藏史料數位典藏及加值應用計畫
貢獻者:
臺灣珍藏史料數位典藏及加值應用計畫、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
日期:
形成日期:明治43年1月~明治43年12月 (1910-01/1910-12)
格式:
重製Jpeg影像:146
來源:
臺灣總督府專賣局公文類纂,臺灣史檔案資源系統
http://tais.ith.sinica.edu.tw/sinicafrsFront/
管理權:
後設資料為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近代史研究所所有;數位影像為中央研究院與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共有。

授權聯絡窗口

臺史所檔案館閱覽室
電話:(02) 2652-5181
e-mail:twharch@gate.sinica.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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