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題名:明治三十四年庶務永久保存第二冊[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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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設資料

資料識別:
TMB_01_01_011
著作者:
產生者:專賣局
主題與關鍵字:
機關:臺灣總督府專賣局
描述:
範圍與內容:本冊內容有:一、事務取扱心得方各支局ヘ通牒[8];二、專賣局分課規程、訓令第一八一號[13];三、羅東及楓仔林出張所事務取扱規程、訓令第一號[20];四、安平出張所主管事務、訓令第八號[23];五、製藥所樟腦局及鹽務局ヲ專賣局ト承知スヘキ旨民政長官通達[26];六、訓令發布ノ都度報告方民政長官通達[27];七、判任官以下定員俸給額令達[29];八、銃器彈藥及附屬品管理替決議[39];九、本局高等官ニ對スル委任事項[40];十、專賣支局長委任事項、指令第一三五五號、訓令第六號[42];十一、羅東出張所委任事項、訓令第三號[46];十二、專賣局次長及課長委任事項、指令第一三五五號、訓令第五號[48];十三、專賣局次長委任事項[54];十四、監視員及監視員補設置、訓令第四三五號、監視員月給支給規則、訓令第四三六號、監視員服制、訓令第四三七號、監視員給與品貸與品支給規則、訓令第四三八號、監視員月額旅費支給規則、訓令第四三九號[58];十五、林圮埔支局處務細則認可、指令第一六號[73];十六、打狗支局處務細則認可、指令第一八號[80];十七、新竹支局處務細則認可、指令第六六號[90];十八、臺中支局處務細則認可、指令第七二號[98];十九、鹿港支局處務細則認可、指令第八三號[108];二十、苗栗支局處務細則認可、指令第六八號[113];二一、苗栗支局處務細則中變更稟申[126];二二、羅東出張所處務細則認可、指令第一五七號[132]。
出版者:
臺灣珍藏史料數位典藏及加值應用計畫
貢獻者:
臺灣珍藏史料數位典藏及加值應用計畫、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
日期:
形成日期:明治34年1月~明治34年12月 (1901-01/1901-12)
格式:
重製Jpeg影像:151
來源:
臺灣總督府專賣局公文類纂,臺灣史檔案資源系統
http://tais.ith.sinica.edu.tw/sinicafrsFront/
管理權:
後設資料為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近代史研究所所有;數位影像為中央研究院與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共有。

授權聯絡窗口

臺史所檔案館閱覽室
電話:(02) 2652-5181
e-mail:twharch@gate.sinica.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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