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題名:自大正十一年至昭和三年酒工場使用關係第一冊ノ一(終)[1]

正題名:自大正十一年至昭和三年酒工場使用關係第一冊ノ一(終)[1]

推薦分享

Share

資源連結

連結到原始資料 (您即將開啟新視窗離開本站)

後設資料

資料識別:
TMB_07_10_120
著作者:
產生者:酒課
主題與關鍵字:
機關:臺灣總督府專賣局酒課
描述:
範圍與內容:本冊內容有:一、使用工場(十一工場)正式契約締結ニ付各工場主ト協議方決議(附初年度酒類製造計畫理由書)[9];二、使用工場使用料決定并命令書交付方決議[71];三、工場(土地建物)使用命令并使用料決定書交付(艋舺龍泉製酒商會總辨黃金生)(附工場敷地轉貸ニ關スル承諾書、土地建物價格評價書、土地建物徵收物件調書、土地建物使用目錄)[90];四、使用中ノ有明工場ハ大正十一年十二月末日限リ使用廢止ニ付工場主艋舺龍泉製酒商會總辨黃金生ヘ通知取計方臺北支局長ヘ照會[115];五、工場(土地建物)使用命令并使用料決定書交付(龍津製酒公司總辨林清富)(附前ニ同シ)[119];六、使用工場大正十二年三月三十一日限リ返還報告(樹林酒工場長)[147];七、工場(土地建物)使用命令書并使用料決定書交付(鄭雅詩)(附土地建物價格評價調書、徵收物件調書、土地建物使用目錄)[148];八、使用工場建物ニ對スル保險金額承諾ニ付鄭雅詩ヘ通知方新竹出張所長ヘ照會(附同契約締結濟ノ旨報告)(新竹出張所)[175];九、使用工場十二年三月末日限リ返還スヘキニ付所有者ニ豫告方新竹出張所長ヘ通知[181];十、工場(土地建物)使用命令書并使用料決定交付(黃東茂)(附工場土地轉貸ニ關スル承諾書、土地建物價格評價調書、徵收物件調書、土地建物使用目錄)[190];十一、使用物件讓渡承認(讓渡人黃東茂、讓受人振成興產株式會社社長黃東茂)[219];十二、大正十三年三月三十一日限リ使用廢止ニ付同社長黃東茂ヘ通知[237]。
出版者:
臺灣珍藏史料數位典藏及加值應用計畫
貢獻者:
臺灣珍藏史料數位典藏及加值應用計畫、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
日期:
形成日期:大正11年8月~昭和3年9月 (1922-08/1928-09)
格式:
重製Jpeg影像:242
來源:
臺灣總督府專賣局公文類纂,臺灣史檔案資源系統
http://tais.ith.sinica.edu.tw/sinicafrsFront/
管理權:
後設資料暨數位影像為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近代史研究所所有;數位影像為中央研究院與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共有。

授權聯絡窗口

臺史所檔案館閱覽室
電話:(02) 2652-5181
e-mail:twharch@gate.sinica.edu.tw

引用這筆典藏 引用說明

引用資訊
直接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