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題名:昭和十年酒類運送關係[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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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設資料

資料識別:
TMB_07_07_081
著作者:
產生者:庶務課
主題與關鍵字:
機關:臺灣總督府專賣局庶務課
描述:
範圍與內容:本冊內容有:五、昭和十年度官署間並官署賣捌人間酒類及仝容器ノ運送ハ國際通運株式會社ト隨意契約(臺灣總督府專賣局長代理佐佐波外七、國際通運株式會社臺北支店支配人安座上真)[536];六、酒類及同容器交付運賃決定報告(臺東出張所)[610];七、仝上(澎湖出張所)[613];八、昭和十年四月一日附酒類及仝容器運送契約中臺南市內ノ分誤記訂正方臺南支局ヘ通知[616];九、新發賣冷用酒瑞光一箱當運賃ハ昭和十年四月一日附專庶購第一七五號ノ一酒類及仝容器運送契約ニ依リ仕拂方酒類販賣官署長ヘ通知[617];十、昭和十年四月一日附專庶購第一七五號ノ一酒類及仝容器運送契約中追加(生麥酒運送ニ付)[619];十一、新發賣麥酒スタウト一箱當運賃ハ昭和十年四月一日附專庶購第一七五號ノ一契約ニ依リ仕拂方酒類販賣官署長ヘ通知[625];十二、臺灣始政四十周年記念博覽會會期中專賣館內ニ運送ノ酒類ハ昭和十年四月一日附專庶購第一七五號ノ一酒類及仝容器運送契約ニ依リ仕拂方臺北支局長ヘ通知[628];十三、大甲、甲南間鐵橋破ノ為大甲、后里經由ニテ運送ノ酒類及仝容器ノ運賃協定[631];十四、旗山、旗尾間橋梁復舊迠屏東支局ヨリ美濃賣捌人ニ運送ノ酒類運賃協定[657];十五、草屯、南投間橋梁復舊迠臺中ヨリ彰化經由南投ニ運送ノ酒類及同容器運賃協定[669];十六、屏東里港間橋梁流失ニ付屏東支局ヨリ里港酒類賣捌人ニ運送ノ酒類及同容器運賃協定[682];十七、暴風雨ノ際花蓮港支局ヨリ直接里壠酒類賣捌人ニ運送ノ酒類運賃協定[695];十八、保管轉換酒類開函檢查認可、指令第三四六號(臺東出張所)[705]。
出版者:
臺灣珍藏史料數位典藏及加值應用計畫
貢獻者:
臺灣珍藏史料數位典藏及加值應用計畫、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
日期:
形成日期:昭和10年3月~昭和10年10月 (1935-03/1935-10)
格式:
重製Jpeg影像:176
來源:
臺灣總督府專賣局公文類纂,臺灣史檔案資源系統
http://tais.ith.sinica.edu.tw/sinicafrsFront/
管理權:
後設資料暨數位影像為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近代史研究所所有;數位影像為中央研究院與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共有。

授權聯絡窗口

臺史所檔案館閱覽室
電話:(02) 2652-5181
e-mail:twharch@gate.sinica.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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