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題名:自昭和九年七月一日至十二年六月三十日酒類小賣人指定關係(酒類小賣人指定標準數關係)第二冊[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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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TMB_07_05_248
著作者:
產生者:酒課
主題與關鍵字:
機關:臺灣總督府專賣局酒課
描述:
範圍與內容:本冊內容有:一、酒類小賣人指定標準數增員承認(花蓮港支局長)[8];二、從來臺北支局所管賣捌區域ノ基隆郡七堵庄及平溪庄基隆出張所ヘ移管ニ伴フ酒類小賣人指定標準數變更臺北、基隆兩官署ヘ通牒[15];三、酒類小賣人指定標準數增員承認(高雄出張所)[21];四、臺東、花蓮港廳下行政區域內居住蕃人ニ對シ昭和八年六月總專第四四號總務長官通牒ニ依リ昭和十一年七月一日ヨリ自家用酒類ノ製造ヲ禁止スルコトトナリ右默許期間ノ滿了ニ先立テ煙草ニ準シ各蕃社ニ適宜蕃人小賣人ヲ配置シ專賣酒類ニ對シ嗜好ノ誘導ニ努ムルハ時宜ヲ得タルモノトシ酒類小賣人指定標準數增加承認臺東、花蓮港兩局所長ヘ通知[30];五、蕃社購買組合代表者ヲ酒類小賣人ニ指定承認(花蓮港支局長)[55];六、昭和九年七月一日特定酒類小賣人指定更新事務處理上必要ニ付管內特定酒類小賣人指定申請者ニ付七月一日附酒類小賣人(一般)制限小賣人又ハ麥酒特定小賣人指定適格ノ有無照會(附指定適格者調酒類販賣各官署長)[65];七、七月一日附特定酒類小賣人ニ指定セラレタル臺北、基隆、臺中、埔里、臺南、高雄、花蓮港ノ各申請者ハ酒類小賣(一般)ニ指定セラルル者ナレバ指令書ヲ交付シ新竹、嘉義、屏東ノ各申請者ハ單ニ生麥酒ノミヲ販賣スルモノナレバ指定書ヲ交付決議、指令第四三○號(酒類販賣各官署長)[88]。
出版者:
臺灣珍藏史料數位典藏及加值應用計畫
貢獻者:
臺灣珍藏史料數位典藏及加值應用計畫、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
日期:
形成日期:昭和9年5月~昭和11年8月 (1934-05/1936-08)
格式:
重製Jpeg影像:252
來源:
臺灣總督府專賣局公文類纂,臺灣史檔案資源系統
http://tais.ith.sinica.edu.tw/sinicafrsFront/
管理權:
後設資料暨數位影像為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近代史研究所所有;數位影像為中央研究院與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共有。

授權聯絡窗口

臺史所檔案館閱覽室
電話:(02) 2652-5181
e-mail:twharch@gate.sinica.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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