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題名:明治三十八年煙草永久保存第七冊[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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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設資料

資料識別:
TMB_06_10_004
著作者:
產生者:煙草課
主題與關鍵字:
機關:臺灣總督府專賣局煙草課
描述:
範圍與內容:本冊內容有:一、友田吉之助外三名葉煙草徵收方ニ關シ蕃薯寮廳並臺南廳出張所ヘ照會[6];二、藍北外五名臺灣刻煙草專用器具徵收方宜蘭廳ヘ依賴[19];三、許榮芳臺灣刻專用器具徵收方宜蘭廳ヘ依賴[26];四、鄭炎臺灣刻煙草專用器具徵收方彰化廳ヘ依賴[33];五、卷煙草製造機械徵收(陳江山)[40];六、臺灣刻煙草製造專用器具賠償價格(蘇隆外六十三名)[49];七、臺灣刻煙草用器具其他賠償價格(蔡却是外三十九名)[163]。
出版者:
臺灣珍藏史料數位典藏及加值應用計畫
貢獻者:
臺灣珍藏史料數位典藏及加值應用計畫、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
日期:
形成日期:明治38年5月~明治38年12月 (1905-05/1905-12)
格式:
重製Jpeg影像:217
來源:
臺灣總督府專賣局公文類纂,臺灣史檔案資源系統
http://tais.ith.sinica.edu.tw/sinicafrsFront/
管理權:
後設資料為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近代史研究所所有;數位影像為中央研究院與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共有。

授權聯絡窗口

臺史所檔案館閱覽室
電話:(02) 2652-5181
e-mail:twharch@gate.sinica.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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