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題名:大正八年煙草專賣規則違反事件[1]

正題名:大正八年煙草專賣規則違反事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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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設資料

資料識別:
TMB_06_08_062
著作者:
產生者:煙草課
主題與關鍵字:
機關:臺灣總督府專賣局煙草課
描述:
範圍與內容:本冊內容有:一、煙草專賣規則違反者通知(郭天富)(附沒收煙草燒卻處分)(臺南地方法院)[7];二、臺南地方法院嘉義出張所ヨリ賭博事件ニ係ル沒收煙草煙草工場ヘ引繼(被告人沈耳)[17];三、臺北地方法院引繼沒收煙草煙草工場ヘ引渡(被告人林別鄉)[20];四、煙草專賣規則違反者通知(附沒收煙草燒卻處分)(臺北地方法院)(違反者郭戇、違反者郭啞、違反者洪阿事、違反者黎沛安)[24];五、煙草專賣規則違反者通知(高水圳)(附沒收煙草煙草工場ヘ引渡)(臺北地方法院)[41];六、仝上(張腰生、高惡惡、郭土目)(臺北地方法院)(附沒收煙草燒卻)[46];七、仝上(臺北地方法院)(違反者麥同、違反者劉托、違反者陳根、張氏有、張氏勸、李源)(附沒收煙草燒卻處分)[55];八、政府ノ許可ヲ得スシテ煙草ヲ製造シタル大稻埕陳根、張氏有、李張氏勸、李源ニ對スル判決謄本[75];九、煙草專賣規則違反者通知(吳石象)(臺北地方法院宜蘭支部)[84];十、仝上(張應林)(臺中地方法院)(附沒收煙草受入決議)[85];十一、臺北建昌街李高盛宛福州局引受煙草受取人權利放棄ニ付燒卻[93];十二、煙草專賣規則違反者通知(林琴)(阿緱廳)(附沒收煙草燒卻)[97];十三、仝上(陳家登)(宜蘭廳)[101];十四、仝上(林阿義)(宜蘭廳)[102];十五、仝上(邱条)(宜蘭廳)[103];十六、仝上(黃石頭)(臺南廳)(附沒收煙草燒卻)[104];十七、仝上(謝定)(臺南廳)(附沒收煙草燒卻)[107];十八、仝上(陳清也、張燕宗)(臺南廳)(附沒收煙草燒卻)[112];十九、仝上(許轄)(嘉義廳)(附沒收煙草煙草工場ヘ引渡)[120]。
出版者:
臺灣珍藏史料數位典藏及加值應用計畫
貢獻者:
臺灣珍藏史料數位典藏及加值應用計畫、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
日期:
形成日期:大正7年9月~大正8年12月 (1918-09/1919-12)
格式:
重製Jpeg影像:127
來源:
臺灣總督府專賣局公文類纂,臺灣史檔案資源系統
http://tais.ith.sinica.edu.tw/sinicafrsFront/
管理權:
後設資料為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近代史研究所所有;數位影像為中央研究院與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共有。

授權聯絡窗口

臺史所檔案館閱覽室
電話:(02) 2652-5181
e-mail:twharch@gate.sinica.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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