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題名:昭和七年煙草永久保存第四冊[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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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設資料

資料識別:
TMB_06_05_041
著作者:
產生者:煙草課
主題與關鍵字:
機關:臺灣總督府專賣局煙草課
描述:
範圍與內容:本冊內容有:五、賣渡用煙草臨時要求方ニ付煙草販賣官署長ヘ申進[254];六、製造煙草定價、告示第一一七號(新移入)[256];七、製造煙草定價(米突法實施)、告示第一三四號[258];八、製造煙草定價(大藏省專賣局製造口付紙卷、兩切紙卷、台灣總督府專賣局製造葉卷、兩切紙卷、刻外國製葉卷、兩切紙卷、刻)、告示第一六○號(全部)[260];九、昭和七年告示第百六十號中改正(兩切紙卷琥珀(金口)ミユーズ發賣)、告示第一九三號[267];十、昭和七年告示第百六十號製造煙草定價改正(マボラス定價改正キンク發賣)、告示第一九七號[277];十一、新移入煙草琥珀キング、ミユーズ十二月上旬發賣ノ予定ニ付賣上增進方各煙草販賣官署長ヘ通知[290];十二、製造煙草定價、告示第九五號[343];十三、新規移入口付煙草麗商況調[345];十四、新規移入口付煙草麗發賣ニ付見本拂決議并販賣方ニ付販賣官署長ヘ通知(附新聞揭載記事并各局所ヨリ販賣狀況其他報告)[352];十五、麗賣捌方ニ付煙草販賣官署長并直轄賣捌人ヘ通知[396];十六、煙草麗賣捌方ニ付各煙草販賣官署長ヘ申進[402];十七、販路開拓ノ目的ニテ見本葉卷煙草ダイトンヲ大倉商事株式會社經由佛領印度支那及西貢方面ヘ送付方申出ニ付可然取計方大藏省專賣局長官ヘ依賴[403]。
出版者:
臺灣珍藏史料數位典藏及加值應用計畫
貢獻者:
臺灣珍藏史料數位典藏及加值應用計畫、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
日期:
形成日期:昭和7年4月~昭和8年3月 (1932-04/1933-03)
格式:
重製Jpeg影像:157
來源:
臺灣總督府專賣局公文類纂,臺灣史檔案資源系統
http://tais.ith.sinica.edu.tw/sinicafrsFront/
管理權:
後設資料為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近代史研究所所有;數位影像為中央研究院與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共有。

授權聯絡窗口

臺史所檔案館閱覽室
電話:(02) 2652-5181
e-mail:twharch@gate.sinica.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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