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題名:昭和十二年煙草永久保存第三冊[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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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設資料

資料識別:
TMB_06_03_029
著作者:
產生者:煙草課
主題與關鍵字:
機關:臺灣總督府專賣局煙草課
描述:
範圍與內容:本冊內容有:一、昭和三年府令第三六號台灣煙草專賣規則施行規則中改正、府令第四五號(一部專賣品直營運送ノ為)[6];二、高砂族專用兩切紙卷煙草「日の出」十本入製造決議本件煙草工場長ヘ通知(附圖面添付)[12];三、兩切紙卷煙草「つはもの」製造決議本件煙草工場長ヘ通知(附圖面添付)[31];四、「レッドジャスミン」「曙及第二ジャスミン」木箱代用「フアイバー」箱使用料認可、指令第三三九號(台北支局)[46];五、台灣刻煙草木箱內敷用蠟紙及「クラフト」蠟紙回收命令(受命者台灣煙草賣捌人組合長奧村文市)[70]。
出版者:
臺灣珍藏史料數位典藏及加值應用計畫
貢獻者:
臺灣珍藏史料數位典藏及加值應用計畫、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
日期:
形成日期:昭和12年1月~昭和12年11月 (1937-01/1937-11)
格式:
重製Jpeg影像:79
來源:
臺灣總督府專賣局公文類纂,臺灣史檔案資源系統
http://tais.ith.sinica.edu.tw/sinicafrsFront/
管理權:
後設資料為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近代史研究所所有;數位影像為中央研究院與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共有。

授權聯絡窗口

臺史所檔案館閱覽室
電話:(02) 2652-5181
e-mail:twharch@gate.sinica.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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