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題名:昭和八年煙草永久保存第一冊〔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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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設資料

資料識別:
TMB_06_01_091
著作者:
產生者:煙草課
主題與關鍵字:
機關:臺灣總督府專賣局煙草課
描述:
範圍與內容:本冊內容有:一、將來一般耕作者ニ建設セシムベキ黃色種煙草乾燥用乾燥室構造及建設方法統一上圖面仕樣書台中、屏東、嘉義ノ各支局ヘ送付[9];二、煙草製造原料自產自給ノ確立上支那種煙草耕作ハ特ニ關係職員ヲ督勵シ事業遂行上遺憾ナキヲ期スル樣台中、嘉義、宜蘭ノ各支局出張所長ヘ通牒[22];三、昭和七年訓令第一八號煙草耕作獎勵ニ關スル取扱規程中改正、訓令第九號[24];四、煙草耕作區域、府令第九一號[30];五、大正十二年訓令第六號煙草耕作委任事務規程中改正、訓令第一七號[38];六、大正十二年訓令第九七號煙草耕作指導ニ從事スル職員執務心得中改正、訓令第一二號[45];七、管內昭和八年度煙草共同苗床設置狀況報告(嘉義支局)[56];八、昭和八年度管內煙草耕作用種子採取ハ耕作組合ニ許可報告(花蓮港支局)[65];九、昭和八年度煙草耕作用種子採取報告(嘉義支局)[69];十、昭和八年度煙草耕作用種子ハ昭和七年度配當面積ヲ根基トシテ採取取計方宜蘭出張所長ヘ回答[70];十一、昭和八年度煙草耕作用種子ハ羅東郡煙草耕作組合ヘ採取許可報告[72];十二、昭和八年度煙草耕作用種子採取成績報告(宜蘭出張所)[75];十三、昭和八年期黃色種、支那種、葉卷種、煙草耕作予定面積決定并本件台中、嘉義、屏東、花蓮港、宜蘭官署長ヘ通知[77];十四、昭和八年期黃色種(晚植分)煙草植付面積增加認可、指令第七九號(花蓮港支局)[119];十五、昭和八年度黃色種煙草試作方認可、指令第五二九號(屏東支局)[125];十六、昭和八年度黃色種煙草台中州下及花蓮港廳下ニ新ニ試作方決議并本件試作差支ナキ旨台中、花蓮港支局長ヘ通牒[163]。
出版者:
臺灣珍藏史料數位典藏及加值應用計畫
貢獻者:
臺灣珍藏史料數位典藏及加值應用計畫、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
日期:
形成日期:昭和6年12月~昭和8年10月 (1931-12/1933-10)
格式:
重製Jpeg影像:236
來源:
臺灣總督府專賣局公文類纂,臺灣史檔案資源系統
http://tais.ith.sinica.edu.tw/sinicafrsFront/
管理權:
後設資料為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近代史研究所所有;數位影像為中央研究院與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共有。

授權聯絡窗口

臺史所檔案館閱覽室
電話:(02) 2652-5181
e-mail:twharch@gate.sinica.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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