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題名:自昭和十年度至昭和十一年度黃色種葉煙草再乾燥關係[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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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設資料

資料識別:
TMB_06_02_111
著作者:
產生者:煙草課
主題與關鍵字:
機關:臺灣總督府專賣局煙草課
描述:
範圍與內容:本冊內容有:一、昭和十年期產黃色種葉煙草再乾燥施行認可、指令第二六一號(花蓮港支局、臺中支局)[7];二、昭和十年期再乾燥樽詰黃色種葉煙草運送契約(花蓮港支局─臺北煙草工場間、臺中支局─臺北煙草工場間)(專賣局長代理本多保太郎、國際通運株式會社安座上真)[32];三、昭和十年期再乾燥樽詰黃色種葉煙草再期乾燥成績報告(臺中支局)[68];四、昭和十年期產黃色種再期乾燥成績(花蓮港支局)[86];五、黃色種再期乾燥包裝用樽材運送契約(臺北煙草工場─臺中支局間)(國際通運株式會社安座上真)[137];六、屏東支局黃色種葉煙草乾燥竈築造技術者派遺方決議(南門工場勤務助手內田準太郎)[163]。
出版者:
臺灣珍藏史料數位典藏及加值應用計畫
貢獻者:
臺灣珍藏史料數位典藏及加值應用計畫、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
日期:
形成日期:昭和10年3月~昭和11年11月 (1935-03/1936-11)
格式:
重製Jpeg影像:170
來源:
臺灣總督府專賣局公文類纂,臺灣史檔案資源系統
http://tais.ith.sinica.edu.tw/sinicafrsFront/
管理權:
後設資料為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近代史研究所所有;數位影像為中央研究院與國史館臺灣文獻館共有。

授權聯絡窗口

臺史所檔案館閱覽室
電話:(02) 2652-5181
e-mail:twharch@gate.sinica.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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