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部落格
Facebook專頁
ENGLISH
珍藏特展
目錄導覽
技術體驗
成果網站資源
目錄導覽首頁
HOTKEY快速導覽
內容主題
典藏機構
進階搜尋
資源聯盟
首頁
目錄導覽
內容主題
檔案
蔣中正總統文物
家書
致宋美齡
首頁
目錄導覽
典藏機構與計畫
國史館
國史館典藏國家檔案與總統文物數位化中程計畫
蔣中正總統文物
卷名:蔣中正致宋美齡函 (三)(002-040100-00003-055)
推薦分享
資源連結
連結到原始資料
(您即將開啟新視窗離開本站)
後設資料
資料識別:
典藏號:002-040100-00003-055
資料類型:
型式:靜態圖像、文字
檔案層級:件
主題與關鍵字:
地名資訊:上海、南昌(江西)
描述:
內容描述:{#蔣中正#}電{#宋美齡#}既不能為國除奸何可為世獎惡悠悠之口不必計較救護圩堤已於上星期派員慎防並嚴令各處負責辦理佩佩函亦接到容回省後再復請先向{#宋藹齡#}問安
版本:原件
保存狀況:良好
出版者:
數位化執行單位:國史館典藏國家檔案與總統文物數位化中程計畫
日期:
時間(起迄):1933/06/25~ 1933/06/25
格式:
數量:1
語言:
語文:中文
關聯:
檔案層次:蔣中正總統文物檔案-家書-致宋美齡--蔣中正致宋美齡函 (三)
管理權:
典藏地:國史館新店辦公室
瀏覽使用限制:開放
影像使用限制:限閱
原檔使用限制:開放
授權聯絡窗口
秘書處秘書科
02-23161062
引用這筆典藏
引用資訊
作者不詳(1933/06/25~ 1933/06/25)。[卷名:蔣中正致宋美齡函 (三)(002-040100-00003-055)]。《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聯合目錄》。http://catalog.digitalarchives.tw/item/00/68/84/78.html(2013/04/10瀏覽)。
直接連結
http://catalog.digitalarchives.tw/item/00/68/84/78.html
評分與驗證
請為這筆數位資源評分
請填入更適合的關鍵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