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慶十七年「恩憲大人示諭」石碑

嘉慶十七年「恩憲大人示諭」石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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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p20120721-0030-AE
資料類型:
型式:靜態圖像
著作者:
影像拍攝者:鄭文德
主題與關鍵字:
類別:特色文物
關鍵字:永康、嘉慶、恩憲大人示諭、石碑
描述:
保寧宮牆壁上第二塊「恩憲大人示諭」石碑,為嘉慶十七年(西元1812年)九月二十九日給發洲仔尾實貼曉諭。高108公分,寬61公分,花崗岩材質。額鐫「恩憲大人示諭」六字。示諭者為為臺灣府知府汪楠。由於海盜蔡牽事件之故,清廷要求台灣沿海漁船棚子需寫上船號以為辨識。石碑上寫著台灣縣民陳登科等人具告,有書役每年藉著寫「篷號」「船號」、「刊號」的名目無端索取費用,說「統計被索陋規數千金」,求欽憲大人免除陋規。石碑最後為官方嚴禁此事,並且要求沿海廳縣書役人等「痛改前非,奉公守法」,不得再「藉端措索」。
出版者:
國立成功大學
日期:
拍攝日期:2012-07-21
格式:
數量:1
範圍:
流域類別:鹽水溪流域
區域位置:臺南市永康區鹽洲里
管理權:
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禁止改作
本著作權屬於國立成功大學所有,非經授權同意,任何人不得重製、改作、商業等受現行著作權法規範之行為。如有需要請來信聯絡接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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