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盈餘得提存職員退職酧勞準備金,惟應於章程中明文規定

推薦分享

Share

資源連結

連結到原始資料 (您即將開啟新視窗離開本站)

後設資料

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E1089526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臺灣省合作事業管理委員會代電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36午廻合三字第110號;合作社法
出版者:
臺灣省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47-07
來源:
臺灣地區地方文獻影像資料庫(https://localdap.ncl.edu.tw)
語言:
中文
範圍:
地區:臺灣省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https://www.ncl.edu.tw/)

授權聯絡窗口

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readgov@ncl.edu.tw

引用這筆典藏 引用說明

引用資訊
直接連結

評分與驗證

請為這筆數位資源評分

star star star star star

推薦藏品

容身大愛,重建戶無奈
容身大愛,重建戶無奈
鶇科(小剪尾、台灣紫嘯鶇、白尾鴝、黃...
鶇科(小剪尾、台灣紫嘯鶇、白尾鴝、黃...
照3-1-11 三川殿牌頭剪黏泥塑剝...
照3-1-11 三川殿牌頭剪黏泥塑剝...
照片6-2 天后宮媽祖出巡
照片6-2 天后宮媽祖出巡
2-1 清領時期美濃地區墾拓與水圳發...
2-1 清領時期美濃地區墾拓與水圳發...
第二節 紅毛城建築物木構件的損壞與庭...
第二節 紅毛城建築物木構件的損壞與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