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臺灣省政府公報36年夏字第37期第479頁刊登「臺灣省各級警察局所防護電訊桿綫獎懲辦法」內第2條後項第24字「2」字係「6」字之誤。又同辦法第9條第24、25字之「器材」2字,係「桿線」之誤,特此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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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E1088403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臺灣省各級警察局所防護電訊桿綫獎懲辦法第2條 已更正 臺灣省各級警察局所防護電訊桿綫獎懲辦法第9條 已更正
出版者:
臺灣省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47-07
來源:
臺灣地區地方文獻影像資料庫(https://localdap.ncl.edu.tw)
語言:
中文
範圍:
地區:臺灣省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https://www.ncl.edu.tw/)

授權聯絡窗口

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readgov@ncl.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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