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桃園縣政府文化局展演場地使用管理要點」部分規定,並自97年10月20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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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E0897277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桃園縣政府 著作方式:文化局令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桃縣文演字第0971061927號;桃園縣政府文化局展演場地使用管理要點 民97.10.20;文化局展演場地;使用管理
出版者:
桃園縣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2008-11
來源:
臺灣地區地方文獻影像資料庫(https://localdap.ncl.edu.tw)
語言:
中文
範圍:
地區:桃園縣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https://www.ncl.edu.tw/)

授權聯絡窗口

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readgov@ncl.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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