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支票支付報紙、什誌費所開立之收據,如未載明票據名稱及號仍應按千分之四稅率貼足印花稅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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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E1105614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桃園縣政府 著作方式: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82府主三字第106149號;支票;報紙費;什誌費;印花稅;稅務;稅賦;稅捐稽徵
出版者:
桃園縣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93-06
來源:
臺灣地區地方文獻影像資料庫(https://localdap.ncl.edu.tw)
語言:
中文
範圍:
地區:桃園縣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https://www.ncl.edu.tw/)

授權聯絡窗口

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readgov@ncl.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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