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部落格
Facebook專頁
ENGLISH
珍藏特展
目錄導覽
技術體驗
成果網站資源
目錄導覽首頁
HOTKEY快速導覽
內容主題
典藏機構
進階搜尋
資源聯盟
首頁
目錄導覽
內容主題
檔案
台灣地區地方文獻
首頁
目錄導覽
典藏機構與計畫
國家圖書館
國家圖書館國家典藏數位化計畫
台灣地區地方文獻典藏數位化計畫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議決釋字第338號解釋:主管機關對公務人員任用資格審查,認為不合格或降低原擬任之官等者,於其憲法所保障服公職之權利有重大影響,公務員如有不服,得依法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業經本院釋字第三二三號解釋釋示在案。其對審定之級俸如有爭執,依同一意旨,自亦得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行政法院五十七年判字第四一四號及五十九年判字第四OO號判例應不再援用。本院上開號解釋,應予補充
推薦分享
資源連結
連結到原始資料
(您即將開啟新視窗離開本站)
後設資料
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E10D1127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桃園縣政府 著作方式: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83府秘法字第95188號;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議決釋字第338號解釋 民83.2.25 中華民國憲法第23條 公務人員俸給法第7條 中華民國憲法第77條 公務人員俸給法第16條 公務人員懲戒法第9條
出版者:
桃園縣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94-05
來源:
臺灣地區地方文獻影像資料庫(https://localdap.ncl.edu.tw)
語言:
中文
範圍:
地區:桃園縣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https://www.ncl.edu.tw/)
授權聯絡窗口
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readgov@ncl.edu.tw
引用這筆典藏
引用資訊
函(1994-05)。[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議決釋字第338號解釋:主管機關對公務人員任用資格審查,認為不合格或降低原擬任之官等者,於其憲法所保障服公職之權利有重大影響,公務員如有不服,得依法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業經本院釋字第三二三號解釋釋示在案。其對審定之級俸如有爭執,依同一意旨,自亦得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行政法院五十七年判字第四一四號及五十九年判字第四OO號判例應不再援用。本院上開號解釋,應予補充]。《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聯合目錄》。http://catalog.digitalarchives.tw/item/00/64/7e/10.html(2025/01/17瀏覽)。
直接連結
http://catalog.digitalarchives.tw/item/00/64/7e/10.html
評分與驗證
請為這筆數位資源評分
請填入更適合的關鍵詞
推薦藏品
鷺科〈黃頭鷺、小白鷺、黑冠麻鷺、夜鷺...
秧雞科(白腹秧雞、紅冠水雞)
照片2-6 篤行十村的「毋忘在莒」石...
鵯科(紅嘴黑鵯、白頭翁、白環鸚嘴鵯)
鷹科(松雀鷹、赤腹鷹、鳳頭蒼鷹、灰面...
微風中的律動者-水生植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