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現行窒礙難行法令,依「省縣自治法」基本精神,授權省、縣(市)政府於自治權限範圍內,循法定程序自行研(修)訂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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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E10C2877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桃園縣政府 著作方式: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84府秘法字第245394號;省縣自治法第12條 省縣自治法第13條 省縣自治法第18條第1項第1款 省縣自治法第19條第1項第1款 省縣自治法第26條;地方自治;自治權限;法定程序
出版者:
桃園縣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1995-11
來源:
臺灣地區地方文獻影像資料庫(https://localdap.ncl.edu.tw)
語言:
中文
範圍:
地區:桃園縣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https://www.ncl.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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