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彌陀經名數表解-第十八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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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1-02-02-000-005-0019
資料類型:
型式:文字
著作者:
李炳南
主題與關鍵字:
佛學類
描述:
法之生起。曰順生門。亦曰流轉門。所以三界凡夫。任運流轉。而不能解脫。此十二支。又分三世因果。不外起惑、造業、受報而已。無明愛取三支。即起惑。行有二支即造業。餘七支即受報也。逆觀時。欲無老死之苦。當滅無明緣。次之因無明若滅即行滅。行滅即識滅。如是乃至老死等一切俱滅。名之曰還滅門。緣覺雖覺而未盡。菩薩雖覺而未圓。惟到佛地始得圓覺。 十八界。界者界限區別之義。明其各有作用也。根塵識三。各相為界。根指眼等六類有取境作用者。(根有浮塵淨色之別。浮塵指形體。淨色指能起作用者。)塵謂外境。以塵能染覆故。識乃能緣之了別作
出版者:
數位化執行單位:台中蓮社宗教文物資料-李炳南教化作品及生活記錄
日期:
創作日期:1949
格式:
數量:1頁
關聯:
全宗:雪廬風誼—李炳南老居士檔案全宗。系列:手稿。副系列:佛學研究。案卷:阿彌陀經名數表解。
管理權:
使用限制:不得作為商業使用,僅提供公開瀏覽、查詢、下載,但不得改變、轉變或改作其著作。
典藏單位:雪心文教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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