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資產審議決定後應踐行之正當行政程序(二)--以嘉義市郡役所歷史建築登錄提報事件為例

推薦分享

Share

資源連結

連結到原始資料 (您即將開啟新視窗離開本站)

後設資料

資料識別:
A11029301
資料類型:
期刊論文
著作者:
楊佳燕(Yang, Chia-yen)
主題與關鍵字:
文化資產 行政程序 歷史建築 嘉義市郡役所
描述:
來源期刊:臺灣博物
卷期:30:1=109 2011.03[民100.03]
頁次:頁60-63
日期:
20110300
來源:
臺灣期刊論文索引系統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

授權聯絡窗口

管理單位:知識服務組-期刊
聯絡E-mail:nclper@ncl.edu.tw
電話:02-23619132轉305

引用這筆典藏 引用說明

引用資訊
直接連結

評分與驗證

請為這筆數位資源評分

star star star star star

推薦藏品

戒嚴時期《國魂》月刊所刊登的禁書
小綠葉蟬吸食茶菁對白毫烏龍茶香氣成份...
「淡新檔案」研究成果之一範例--戴著...
IC光阻材料技術發展
佛國淨土與中國神話:莫高窟285窟的...
飼糧中黃麴毒素及類胡蘿蔔素對土番鴨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