籃球新規講解 罰球前又發生技術犯規、同一時段一隊最多可罰球二至三次、兩次罰球外加控球權是最重罰則、自由選擇權要及早決定、自由選擇權使用的時機/記者杯羽球賽結束 民生報羽球隊表現優異 A、B兩隊分獲團體冠軍及季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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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00049791
資料類型:
型式:文字、靜態圖像
著作者:
撰稿者:馮同瑜
主題與關鍵字:
系列名稱:國際籃球新規則報導(1985年)
分類:羽球、體育法規、競技規則或其他法規、籃球
剪報內容相關人物:楊權寶、蘇嘉祥、蔡驟強、何光榮
描述:
報紙名稱:民生報
版面:2
撰稿日期:1985-03-22
出版者:
體育新聞剪報典藏數位化計畫
日期:
撰稿日期:1985-03-22
格式:
數量:一份
語言:
中文
管理權:
數位權限:完全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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