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題名:林務局令准株式會社櫻井組所請僱用電氣技術員黃得權案

正題名:林務局令准株式會社櫻井組所請僱用電氣技術員黃得權案

推薦分享

Share

資源連結

連結到原始資料 (您即將開啟新視窗離開本站)

後設資料

資料識別:
LW2_06_007_0012
著作者:
產生者:株式會社櫻井組
主題與關鍵字:
機關: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農林處林務局
團體或公司行號:株式會社櫻井組
個人名稱:黃得權
個人名稱:河村明
個人名稱:黃維炎
個人名稱:蒙煥德
出版者:
臺灣珍藏史料數位典藏及加值應用計畫
貢獻者:
臺灣珍藏史料數位典藏及加值應用計畫、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
日期:
形成日期:民國35年5月1日∼民國35年5月15日 (1946-05-01/1946-05-15)
格式:
重製Jpeg影像:5
來源:
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時期林業檔案,臺灣史檔案資源系統
http://tais.ith.sinica.edu.tw/sinicafrsFront/
管理權:
數位影像為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與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共有。

授權聯絡窗口

臺史所檔案館閱覽室
電話:(02) 2652-5181
e-mail:twharch@gate.sinica.edu.tw

引用這筆典藏 引用說明

引用資訊
直接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