寵妾弊害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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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TUZ-690000032037
資料類型:
文字
著作者:
紫髯翁
主題與關鍵字:
崇文社文集(4)
描述:
內文:考之周禮。妻妾之制。自天子六官九嬪而外。諸侯五。大夫三。士二。庶人一。此古之制也。降及後世。無論士大夫。姬妾成行。即田舍翁。多收十斛麥。亦任意置妾。蓋妻者齊也。與己為敵體者也。妾者接也。得接於君子者也。妾之名分。與嫡異其稱。妾之地位。與婢同其體。置妾之由。大都因嫡妻無子。為嗣續計。故不得已而置之。豈知置妾之風一起。而弊害旋生。間多有以妻為妾。而棄妻寵妾者。妾既得寵。則其弊害愈深矣。試觀幽王一進褒姒。申后黜而伯服亡。獻公一納驪姬。重耳逃而申生死。武照專權。唐之宗室幾滅。宣姜善愬。衛之社稷瀕危。愛綠珠以招尤。石季倫邱墟梓澤。戀圓圓而啟禍。吳三桂悖逆君親。之數人者。類皆敗國亡家。捐軀傷節。此古人寵妾弊害之確證也。遠徵往古。近驗來今。弊害之同。如出一轍。有妾者奈之何不以寵為戒哉。或謂妾之性情美惡不同。得其美者寵之。未必皆有弊害。彼夫當熊而立。婕妤自願捨身。諫獵至誠。樊姬終能悟主。夢蘭懷孕。鄭之燕姞可嘉。入竇殉君。齊之蛾兒足取。他如桃葉桃根。增名士之聲價。小蠻樊素。助詞客之謳吟。若此者、寵妾之弊害何有。不知此特小數焉耳。未可概舉以為例也。試即我臺今日之寵妾者論之。或則棄舊憐新。置髮妻於不顧。或即移情奪愛。疏嫡子而無親。家庭屢起風波。法院疊興訴訟。因而傾家蕩產。分爨別居。甚至有因夫之年齒不倫。而引他人入室。及至與情即愛篤。遂將財產捲逃。且有因姦妒殺。由此亡身。以呂易嬴。從茲絕祀。弊害之深。何設想。而幸也一妻之制。現已實行。納妾之風。後應稍息。斯則寵妾之弊害。或得漸除而漸盡。是所望於當道之能嚴厲風行之也。彼寵妾者。其亦當知所戒矣。
出版者:
周崑陽
日期:
出版品發行日期:2009
格式:
文字檔
來源:
臺灣文藝叢誌
語言:
中文
範圍:
臺灣文藝叢誌
管理權:
中正大學台灣文學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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