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權奪利不顧社會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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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TUZ-690000031828
資料類型:
文字
著作者:
劉小川
主題與關鍵字:
崇文社文集(4)
描述:
內文:人在社會。宜有權利。欲保權利。必相爭奪。此自然之勢也。古聖人恭行揖讓。繼之以征伐。而究不失其所以為治者。以其能顧社會也。夫社會由人循序漸進以積之者也。社會之權利。人之所推也。安得舍社會而專顧權利哉。是故泰伯入吳。舉其國以讓其弟。而稱至德。公叔文子與其臣同升諸公。而以為文。藺相如面叱秦王。而屈服廉頗。曲逆侯素多奇計。而交歡周勃。古今來老成謀人家國。其于權利不爭不奪。非有所顧能如是乎。非然者。其爭奪之私。必至流毒于母子兄弟朋友同朝鄰國之間。而不可勝言。昔武將之愛叔段。大請封邑。遂啟戰端。武后酖廢其子。竊窺神器。天以以亂。呂后之王諸呂以固其寵。幾危劉氏。是爭奪之出於母子也。西晉之世。八王爭利。而劉聰因之竊據。孝景之間。削奪王權。而七國相繼以反。楊廣之立。黜廢太子。而隋室從茲不保。此爭奪之出於骨肉也。張耳陳餘相友也。而因以相背。孫臏龐涓同學也。因以相殘。子胥伯嚭同寅也。而因以相害。此爭奪之出於友也。李斯之憂蒙恬。矯立二世而亡秦。盧杞之阻懷充。貽誤德宗而再亂。曾公亮之畏韓琦。力薦安石而變政。是爭奪之出於同朝也。燕趙之爭。如鷸蚌相持。終為漁人之利。韓魏相奪。如兩虎之鬥。卒歸卞莊子之手。虞虢之滅。如唇亡齒寒。適為晉之外府。此爭奪之出於鄰國也。由此觀之。權利所在。人必爭之奪之。爭奪一起。勢不可遏。遂不顧其他矣。故當其盛氣肆毒。祗欲滅此朝食。縱有母子骨肉朋友之情。同朝同鄰之誼不顧也。一權一利。此爭彼奪。孳孳焉驕縱放恣。而不知社會已離。人將倒持其柄。伺其隙以爭其權。乘其後以奪其利。即不然。而社會之蹂躪。已不堪問矣。彼樂此不悟者。無怪乎四海紛紛。天下皆叛也。權利雖不可無。權利究何益哉。
出版者:
周崑陽
日期:
出版品發行日期:2009
格式:
文字檔
來源:
臺灣文藝叢誌
語言:
中文
範圍:
臺灣文藝叢誌
管理權:
中正大學台灣文學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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