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女服裝分別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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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TUZ-680000031175
資料類型:
文字
著作者:
楊肇嘉
主題與關鍵字:
崇文社文集(3)
描述:
內文:自古衣服之制。貴賤有別。男女有分。不相混也。且不獨男與女宜分。即女與女亦宜分。蓋服有貴婦之服。有賤婦之服。裝有貴女之裝。有賤女之裝。是以一望而知某也為良家婦。某也為平康女。譬如同一美玉。或為韞櫝而藏。或欲待賈而沽。苟欲藏之。何必衒玉求售。惹人問賈之目。吾觀荊釵布襖。世稱孟光之賢。練服縞裳。人仰馬后之儉。服不必惟其華。裝不必惟其豔。而賢者自賢。貴者自貴也。乃者世風不古。競尚淫靡之習。女人風紀。多不可問。今姑莫論其他。但即以服裝論。衣必窄袖。而出入無完裙。一妓女之行頭也。脣必姻脂。而粉白與黛綠。一女伶之妝飾也。夫青樓薄倖。人皆羞之。徘優下賤。人皆恥之。今設有婦女於此。而驟以妓女稱之。以女伶目之。鮮不怫然作色者。蓋羞恥之心猶未忘也。乃羞之恥之。而反效其外觀。堂堂貴婦。赫赫名媛。亦學青樓之裝裝束。仿舞榭之歌容。抑又何耶。彼蓋劇憐時世競梳粧。故描入時之眉樣。殊不知在家以儉朴為宜。出閣以端莊為重。大易云。冶容誨淫無異謾藏誨盜。婦女如此。亦大非居家之道矣。獨不觀今之內地婦女乎。雖亦未可盡取以為法。但為農家婦。為官家女。固一見而可知。為旗亭婦。為娼寮女。亦一觀而可辨。貴賤異等。服飾不可無分也。然則今欲端婦人之範。正女子之容。亦惟戒浮華。崇樸素。見歌妓之嬌嬈豔飾。則鄙夷而不敢為。觀舞女之妖媚嬌妝。則羞殺而不敢效。且不惟不敢為。不敢效。而更別異之。若恐浼其身也者。如此守家庭儉素之風。作閨閫儀容之表。斯不失為好婦人。好女子。即如女教員。亦為學校女生之模範。亦當荊布釵裙。勿得過修邊幅。庶使望見顏色者。凜然知所尊。誠如是也。將見象服是宜。秦樓難混閨門之秀。淡粧更妙。閨閣何來楚館之譏。涇渭分流。清濁立判。縱未能媲美曹大家。而大家之制度。尚不沒於巾幗中也。女界之風。庶賴以轉移乎。
出版者:
周崑陽
日期:
出版品發行日期:2009
格式:
文字檔
來源:
臺灣文藝叢誌
語言:
中文
範圍:
臺灣文藝叢誌
管理權:
中正大學台灣文學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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