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紀肅正並嚴重社會制裁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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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TUZ-520000031286
資料類型:
文字
著作者:
林一鹿
主題與關鍵字:
鳴鼓集 初續集合編
描述:
內文:當今之時。際此黃金世界。生存競爭。頗刑劇烈。世俗者流。皆以眼前之物資慾。是務是求。而道德觀念。誠為淺薄。是以常見世之道德家。祗因心地潔白。處事秉正。不學營鑽之術。乃一生終于不遇之下。反之心術不端之輩。素為鄉黨之所不齒者。乃慣用不正手段。善於營鑽。一旦權利入手。人皆忘其為下品之流。竟以為一成功者。而欽仰之。況際于過渡時代之我臺。新舊參差。適值黑暗之秋。則更為尤甚也。嗚呼。澆季之世。是非之顛倒若此之甚。是誰之過歟。將謂時代之造就罪惡耶。回顧臺島改隸三十有餘年。物質之進步。令人一見。有如隔世之感。而於道德方面。則大不然。是以世情紛亂。人心趨惡。倫常不振。綱紀廢墜。不顧廉恥。放僻邪侈。以金錢為生命。視人格如敝屣。男不守貞。女不重節。曲解平等。誤用自由。是以風紀不善。誠為識者之所嘆恨也。古來漢民族之所視為最下流者。莫如龜子。莫如娼婦。而則金錢入手。龜子是鼎鼎紳士。娼婦作堂堂之夫人。莫怪世之欲學。作龜子娼婦者。不乏其人。而暗築香巢。勾勾引狂蜂浪蝶者。到處皆有。又如近時南北名地。盛行之歌仔戲。所演劇目。概屬不端。唱念均類淫詞。不堪見聞。而愚夫愚婦。皆樂就之。語云萬惡淫為首。若是者實。為破壞風紀之尤者也。況於青年少女。素少閱歷。且尚屬血氣未定之時。未免多有誤解。諸如誤解自由平等。惡用戀愛自由。男女平權。以致男不男。女不女。如曩曰彰化。淫奔事件。誠為大不幸事也。竊謂西俗之主唱男女平權。戀愛自由。皆有相當之制裁隨之。誠非無條件之平等自由也。乃島人惟欲效其平等自由。而不顧其所附隨條件之制裁也。是以獘端百出。誠以一時之誤。而累及終身之名節。不可挽回者也。夫欲肅正風紀。有宜肅正淫風。欲肅正淫風。必須嚴重社會制裁。方可以收其實效也。若社會一般皆以龜子為下流。娼婦為賤輩。而不與為伍。一面視諸登徒輩。又若是他如睹作神女生涯者。又如歌仔戲。則皆視諸有地方之責者。取締之。徹底與否而已。倘當局與一般社會。能徹底的以制裁。淫風自可以歛跡。不然以今日之現狀。甚有世之視為維持道德之教育者。日則在教壇訓子弟。夜則上青樓宿娼婦。當局者則粧聾作啞。社會人亦不以為怪。如此而欲望風紀之肅正。則斷不可以得之也。寄語世之青年少女。既欲實踐自由平等。必須循規蹈矩。甘受父兄之監視。願從長上之教導。庶不致越禮非為也。倘有不法之徒。敢作不貞不節。則社會之人。群起而排之斥之。俾一生進退維谷。則雖世之極愚者。亦不敢越禮非為。夫如是。風紀不肅之而自肅。不正之而自正也。以此為議。
出版者:
崇文社
日期:
出版品發行日期:1928
格式:
文字檔
來源:
臺灣文藝叢誌
語言:
中文
範圍:
臺灣文藝叢誌
管理權:
中正大學台灣文學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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