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降紅雨

推薦分享

Share

資源連結

連結到原始資料 (您即將開啟新視窗離開本站)

後設資料

資料識別:
TUZ-300000017840
資料類型:
文字
著作者:
吳立軒
主題與關鍵字:
瑞桃齋文稿
描述:
內文:支那泉州惠安縣陳頌南公,名慶鏞,學問淵博,著有籀經堂文集二十卷。由翰林洊升御史,掛冠後家貧,閉戶著書,晏如也。夫人嘲之曰,公何以一貧至此,泉州蘇廷玉公富有巨萬,非與公同起家翰林者乎!公笑曰,若要金銀,易易耳。即將破衣冠使人抬向蘇公典舖,質銀一仟圓。掌櫃驚訝,稟明蘇公,隨令如數付之。公示夫人曰,如何?即將原銀送回。 當道光二十三年,皇上起用宗室琦善為熱河都統,公上申明刑賞疏,內云:頃聞琦善起用,人民嘩然,咸言琦善難為天潢宗室,豈圖喪師失律,錮禁未及三月,復棄瑕錄用!刑賞若此,何以服人?且引北齊杜弼曰,天下大務莫過刑賞二端,賞一人使天下之人善,罰一人使天下之人服,請立奮天威,收回成命。 上覽奏畢,即下上諭曰:本日據御史陳慶鏞奏琦善等起用,為刑賞失錯,無以服民等。因琦善辦理洋務,未能奏效,已經革職;但琦善喪師,因限於才力,現在年富力強,予以自新。今該御史請收回成命,剴切指陳,抗直敢言。朕非文過飾非之君,用人行政,一秉至公,初無成見,豈肯因業有成命,不便收還!著琦善即行革職,閉門思過,以昭賞罰之平。黜陟之權,操之自上,本非臣下所能干,倘該御史所奏於理法未能持平,朕亦不能曲從,中外臣民,應曉然於朕撫躬自責、虛懷納諫之至意也。 觀此公之剛直正氣,躍躍紙上,宜乎公誕生之時,其祖廟中間瓦上降紅雨;迨公陞遷御史,其祖廟亦如前之降紅雨。故公之封翁,寄書垂訓,以為仗祖德宗功;天降祥瑞,宜盡忠報國,以稱厥職,庶無忝於君上,以慰予懷也。所以公就職後,凡國家之大事皆批逆鱗、矢忠鯁,悉數難終,其最著者莫如諫疏琦善一事,海內景仰丰裁,以為明之海忠介亦不過如是也。 然紅雨一節,人皆謂上天之降祥,而吾以為地氣之發洩。細味封翁訓戒之書云「祖廟中間降紅雨」,若果天所降,則廟之前後左右,何以無有,而中間獨有者?愚按以為,誕生忠臣,地氣發洩蒸騰,而祖廟中間瓦上必有發生紅菰,降雨時為紅菰所染,故降下之雨變紅也。五行志所云「天雨粟雨豆雨毛」,必是他處晒粟與豆與毛,為大風所括,飛揚輾轉,隨雨而降耳。不然,亦有天雨人,及醒而問之,皆云在他庭中為大風雨所括,不知何以飄蕩至此也。此理甚明,讀書者詎可為書所愚,可不加以推究乎! 評曰:明其理,則紅雨之降不足奇矣,然陳公之疏亦有足感鬼神者。
出版者:
簡榮聰
日期:
出版品發行日期:1992
格式:
文字檔
來源:
臺灣文藝叢誌
語言:
中文
範圍:
臺灣文藝叢誌
管理權:
中正大學台灣文學研究所

引用這筆典藏 引用說明

引用資訊
直接連結

評分與驗證

請為這筆數位資源評分

star star star star star

推薦藏品

經營紀
關征志
澎湖處大海之中
榷賣志
刑法志
列傳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