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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大綸氏推行陽明之小學教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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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TUZ-020113002166
資料類型:
文字
著作者:
晦堂
主題與關鍵字:
臺灣旬報
描述:
內文:羅洪先小學記曰。朗甯陳子伯言為甯令也。越月而未有興作。而曰唯心罔內外。學罔動靜。天下善而已矣。繩違以揚善。曷敢不力。監司以為能。陳子曰。未也。民尚懷貳。是猶閼其源也。於是唯教罔類。唯縫掖有勸。君子以為賢。陳子曰。未也。士無居業。是猶寓也。不可以久。小學豫養也。督學者舉之善政也。承令以新志。甯無興也。於是建之小學應制也。基於廢剎以崇正也。取財於羨餘告裕也。助以義士。與眾也為之重門。固閉也。堂曰聖學。示的也。曰心傳。復初也。曰修道。恒業也。業必有居也。故兩墊翼之。曰聽樂。曰習禮。曰句讀。曰書算。制之備也。居之有養也。故後為倉。西為廚。又為饌所。養必有藏也。故庫附焉。小學之養蒙也。蒙泉也。古井不治。而渫為之兆也。工始於二月二日。訖於七月六日。時未久而制備。以知其易從也。陳子乃使書以告曰。大綸不敏。學於陽明夫子有聞矣。萬物一體。不敢忘也。願與甯之士人共之。敢質於執事者。予廢書歎曰。信哉。人心之善。不可無養也。今夫正學之晦。自蒙始也。辭章功利。約有成說。及其長也。雖語以道不復信之矣。養之以小學。亦曰猶夫蒙矣乎。蒙之去善未遠也。豫養而勿污。知愛知敬。仁義生焉熙其光明。不撓於物。是故良知之瑩。聖矣。學為之聖。非企以進也。養而復焉者也。酒掃應對。精義也。至簡也。徐行焉。所以弟也。至易也。明乎。蒙之學者幾矣。莫非知也。寂而感。一以貫之。有事勿忘。而益致其力。知則至矣。靈存而用全。聖同歸矣。此陽明子之蘊也。為之表章。風也。聚之師友。樂也。樂以久。效不極。鮮矣。此陳子之意也空言自庇。竊以潤身。學之賊也。錮其舊俗。弗勇於變。且從而誣人。則孩提之弗若也。甯之士人勉哉。 按王陽明為漢族之大教育家。此為陳大綸官長寧令立小學制度。陳蓋陽明門人也。能推行師說。而得其意者。我臺漢學之衰。已臻其極。雖有一二私塾。而教授法均不軌於正。遂使從學者勞而無功。謹錄之以資為人師者參考焉。
出版者:
鄭玉田
日期:
出版品發行日期:大正11年11月10日
格式:
文字檔
來源:
臺灣文藝叢誌
語言:
中文
範圍:
臺灣文藝叢誌
管理權:
中正大學台灣文學研究所
引用這筆典藏
引用資訊
晦堂(大正11年11月10日)。[陳大綸氏推行陽明之小學教育制度]。《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聯合目錄》。http://catalog.digitalarchives.tw/item/00/58/f6/e3.html(2015/07/21瀏覽)。
直接連結
http://catalog.digitalarchives.tw/item/00/58/f6/e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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