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之際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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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TUZ-020104000734
資料類型:
文字
著作者:
旡咎
主題與關鍵字:
臺灣旬報
描述:
內文:讀史至明清之際。廢書而嘆曰。明之亡。非清能亡之。實明自亡之也。何則。明之亡。不亡於流賊之騷擾。而亡於閹官之橫暴。不亡於強敵之憑陵。而亡於大將之芟僇。不亡於黨爭之劇烈。而亡於君主之昏庸。故清之得國也以僥倖。順治之幼沖。非有劉淵石勒之雄也。多爾袞之用兵。非有耶律德光忽必烈之傑也。昭聖太后之荒淫。無契丹蕭后之才慧。而蹈北魏胡氏之失德也。明可以不亡而亡。滿必不得而得。冥冥中其有主宰歟。莊烈臨朝嘆曰。朕非亡國之君。諸臣皆亡國之臣。陳旡咎曰。明之君。皆亡國之君。明之臣。或非亡國之臣耳。國於大地。必有與立。與立者何。內治也。外交也。財政也。兵備也。明自高皇裁宰相。分隸其權於六部。浸倒其柄於中官。明之政治。一宦寺之政治耳。王振亂之。劉瑾亂之。馴至魏忠賢極矣。內治不修。國之所亡者一。財政者。國家之命脈也。孔子曰。貨惡其棄於地也。不必藏於已。故曰。富藏於民。又曰。百姓足。君孰與不足。明之末葉。礦稅遼餉。徵歛繁苛。閹璫四出。賦及雞犬。閭閻騷擾。民不聊生。財政紊亂極矣。國之可亡者二。滿州之始。居赫圖阿剌。一小小部落耳。古埒之役(萬曆十一年)李成梁殺其酋覺昌安。(清太祖祖父)塔克世(清太祖父)父子。弩爾哈赤(清太祖名)膽落矣。乘虜敗亡之餘。提吾戰勝之軍。一鼓可夷其種。乃貪懷柔美名。反歸期喪。遺與敕馬。復錫龍虎將軍建州衛都督之位號。使努爾哈赤。收拾餘燼。休兵牧馬。復攻泥堪外蘭。假明室之節鉞。得西向以專征伐。蠶食鯨吞。兼并鄰部。跳梁十載。遂統滿州。得與海西扈倫相抗衡。養虜墮威。甚矣。洎萬歷廿一年以後。弩爾哈赤。時侵扈倫四部。至萬歷四十四年扈倫四部。遂滅其三。其尚存者。僅葉赫一部耳。而弩爾哈赤乃國號滿洲。改元天命。咄咄逼人矣。夫萬歷廿一年。至四十四年。其間相去二十三年。為時匪暫。使明室注意外交。整飭兵備。努爾哈赤雖狡。桀騖寧至於此。迺八帥迭易於前。則敵之虛實不知也。六堡復棄於後。斯我之籓籬盡徹也。於是撫順清河之役。將卒盡殲。開原鐵嶺之師。四路覆沒。熊廷弼三方布置之策不行。袁崇煥五年復遼之功復梗。熊袁冤死。壯士莫不寒心。強敵為之竊笑。縱無流寇之猖獗。三貴之賣國。明事固不可為矣。明之內治。財政。如彼。而其外交兵備又如此。其何能國。申屠嘉曰。吾悔不殺鄧通。至為所賣。而明萬曆不令李成梁殺弩爾哈赤。正為所賣者也。況復崇禎察察為明。賞罰倒置。屠醢良將。人敵反間。自壤萬里長城哉不然。崇禎殉國京畿淪陷。流寇亦敝。宏光輩偏安南服。正宜勉自策勵。光復舊物。乃燕巢幕上。而忘持滿者之在旁。棄賢進吝。選色徵歌。憀矣。其謂萬曆以降。明皆亡國之君可也
出版者:
鄭玉田
日期:
出版品發行日期:大正11年8月10日
格式:
文字檔
來源:
臺灣文藝叢誌
語言:
中文
範圍:
臺灣文藝叢誌
管理權:
中正大學台灣文學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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