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自治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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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TUZ-010201003822
資料類型:
文字
著作者:
曾國全
主題與關鍵字:
臺灣文藝叢誌
描述:
內文:盈天地間,凡人類之所棲息。社會之所林立。莫不各有一地方焉。然同是地方也,而若者優勝。若者劣敗。若者文明。若者野蠻。則何以故。曰是在能自治與不能自治而已。地方者積人而成地方上貴有法律。猶如人之一身。貴有精神。人無精神。則官骸雖具,頑物也。木偶也。奄奄然無生氣矣,而身豈能獨存哉。地方上無法律。無以異也。故夫自治之道。地方上所不客緩也。或者曰。地方自治。其權操之君相。非人氏所得參與也。然此特管見之陋也。夫拿破崙曠世之名將也。苟授以旗綠之惰兵,不能敵黑蠻。哥侖布航海之大家也。苟乘以朽木之膠船,不能渡溪沚。故雖有賢君相欲其地方自治。要必有其民焉,其民為良民。則一市之地方,斯有一市之議會。一鄉之地方,斯有一鄉之議會。一州一郡之地方。斯有一洲一郡之議會,有裁制。有法律。維持秩序而不亂,其元首堯舜垂裳。可也。其臣曹參醇酒,可也其民非良民。則相觸相閱而不能相群,地方日見其混淆。而欲求其自治也。蓋亦戛戛乎難矣哉譬如一家之中。子姪弟婦。克勸克儉各任其職。其家未有不悖然興者。使或游手偷閑不事其事。一一諉諸父兄。則父兄之受累不少。斯不免為家之索矣是以地方自治。當責諸人民亦若是焉。又安得曰權操之君相哉。管子曰。鄉與朝爭治,又曰。朝不合眾。鄉分治也。此非所謂自治也耶。值此爭存競立之時期。弱肉強食。誠能立一地方於世界上者。無論大小廣狹,在在有金科玉律,以為之範圍。則為優勝。而不為劣敗為文明,而不為野蠻。將來地方上殖產之振興,實業之開拓。民智民德民力之進步,直以此為之前驅。其發展之功效,可立而待也。吾其拭目俟之。
出版者:
鄭汝南
日期:
出版品發行日期:大正9年3月15日
格式:
文字檔
來源:
臺灣文藝叢誌
語言:
中文
範圍:
臺灣文藝叢誌
管理權:
中正大學台灣文學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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