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題名:臺灣省政府電送本省國有森林原野產物處分規則請臺灣省臨時省議會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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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002_01_200_40013
著作者:
產生者:臺灣省臨時省議會
主題與關鍵字:
機關:臺中市議會
機關:林產管理局
機關:臺灣省政府
團體或公司行號:東臺灣開發公司
團體或公司行號:臺灣省木材工業同業公會
個人名稱:許金德
個人名稱:潘福隆
個人名稱:陶玉田
描述:
範圍與內容:臺灣省政府依臺灣省臨時省議會肆壹卯文議乙字第1328號函(原缺)電送本省國有森林原野產物處分規則請該會審議。該會第一屆第二次大會駐委會第四次會議許金德、潘福隆議員臨時動議請將國有森林原野產物處分規則早日公布實施。又東臺灣開發公司請准特賣林班林木案據林產管理局陶副局長報告開發東臺灣伐木與造林計畫本會組織研究小組經該公司申請撤銷原案暨臺灣省木材工業同業公會請願依臺灣省臨時省議會肆壹卯馬議乙案第1463號函(原缺)請准免刪除臺灣省國有森林原野產物處分規則第二十二條第六項及臺中市議會建議維持本省現有農林行政系統案。
出版者:
臺灣珍藏史料數位典藏及加值應用計畫
貢獻者:
臺灣珍藏史料數位典藏及加值應用計畫、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
日期:
形成日期:民國41年8月2日~民國42年1月15日 (1952-08-02/1953-01-15)
格式:
重製Jpeg影像:144
來源:
臺灣省臨時省議會檔案,臺灣史檔案資源系統
http://tais.ith.sinica.edu.tw/sinicafrsFront/
管理權:
數位影像為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與臺灣省諮議會共有。

授權聯絡窗口

臺史所檔案館閱覽室
電話:(02) 2652-5181
e-mail:twharch@gate.sinica.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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