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法上回復原狀請求權(Wiedergutmachungsanspruch)的實現管道--最高行政法院九八年度判字第三三四號判決v.s.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九八年度上國易字第二號判決

推薦分享

Share

資源連結

連結到原始資料 (您即將開啟新視窗離開本站)

後設資料

資料識別:
A10028710
資料類型:
期刊論文
著作者:
程明修
主題與關鍵字:
公法 回復原狀 請求權 回復原狀請求權 結果除去請求權 催收作業 行政指導 體罰 傷害 行政訴訟 國家賠償訴訟
描述:
來源期刊:臺灣法學雜誌
卷期:公法特刊 2010.08[民99.08]
頁次:頁159-173
日期:
20100800
來源:
臺灣期刊論文索引系統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

授權聯絡窗口

管理單位:知識服務組-期刊
聯絡E-mail:nclper@ncl.edu.tw
電話:02-23619132轉305

引用這筆典藏 引用說明

引用資訊
直接連結

評分與驗證

請為這筆數位資源評分

star star star star star

推薦藏品

「淡新檔案」研究成果之一範例--戴著...
西方人本主義倫理與基督教思想
鉻磷酸鹽處理麻竹之保綠機制
小綠葉蟬吸食茶菁對白毫烏龍茶香氣成份...
人類幹細胞研究的法議題
高分子電解質膜燃料電池(PEMF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