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少福利體系對少年虞犯的因應與作為:從大法官解釋664號談起

推薦分享

Share

資源連結

連結到原始資料 (您即將開啟新視窗離開本站)

後設資料

資料識別:
A10015741
資料類型:
期刊論文
著作者:
鄭瑞隆(Cheng, Jui-lung)
主題與關鍵字:
兒少福利 少年事件 虞犯
描述:
來源期刊:社區發展季刊
卷期:128 2009.12[民98.12]
頁次:頁49-59
日期:
20091200
來源:
臺灣期刊論文索引系統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

授權聯絡窗口

管理單位:知識服務組-期刊
聯絡E-mail:nclper@ncl.edu.tw
電話:02-23619132轉305

引用這筆典藏 引用說明

引用資訊
直接連結

評分與驗證

請為這筆數位資源評分

star star star star star

推薦藏品

明鄭時期臺灣「名士佛教」的特質分析
前衛運動、現代主義與後現代主義(1)
先秦至唐代「戲劇」與「戲曲小戲」劇目...
明清以來學者補《元史藝文志》成果述考
挪威對於養殖魚類之安全、衛生及基改飼...
最高行政法院九十年度裁字第七九六號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