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之行使,並不區分夫妻聯合財產之取得係於74年6月4 日之前與否,均應在計算範圍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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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設資料

資料識別:
A09007830
資料類型:
期刊論文
著作者:
王日春
描述:
來源期刊:敬業會計
卷期:336 2009.01[民98.01]
頁次:頁5
日期:
20090100
來源:
臺灣期刊論文索引系統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

授權聯絡窗口

管理單位:知識服務組-期刊
聯絡E-mail:nclper@ncl.edu.tw
電話:02-23619132轉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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