件名:民法施行後對於寺廟及祠廟的管理方法概述

其他件名:民法施行後慣習ノ儘存續スベキ法人タル寺廟及祠廟ト其ノ管理方法ニ就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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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典藏號:NTUT-548-9-001-0024
資料類型:
資料類型:書刊
媒體類型:紙本
著作者:
產生者:姉歯松平 著
主題與關鍵字:
祠廟、寺廟、管理、財團、社團、存續、管理人
描述:
範圍與摘要:作為傳統台灣地區寺廟或祠廟的管理,以前是由有住持、爐主、頭家等稱謂的人管理,民法施行後則一作為管理人管轄。在寺廟管理上,透過信徒從眾人中挑選一人或多人擔任管理。寺廟或祠廟的管理者負責日常庶務的處理以及財產的保管,並且作為對外的行為代表。由於寺廟或祠廟的財產屬於眾多信徒所共有,因此管理人對於財產處置與信徒有利害關係時,須經過討論或是信徒的同意才能決定,並非自行單獨妄為。
保存情況:可
出版者:
數位化執行單位:日治時期臺北工業學校特藏文獻圖表數位典藏計畫
日期:
產生時間:昭和13年[1938]
格式:
數量:14面
長寬高:23×15公分
語言:
編目語文:日文
作品語文:中文
關聯:
NTUT-548-9-001 祭祀公業並臺灣ニ於ケル特殊法律ノ研究(頁410-423)
管理權:
版權:國立台北科技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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