件名:對於大正十一年敕令第四百七號第十六條之疑問

其他件名:大正十一年敕令第四百七號第十六條ニ關スル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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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典藏號:NTUT-548-9-001-0022
資料類型:
資料類型:書刊
媒體類型:紙本
著作者:
產生者:姉歯松平 著
主題與關鍵字:
公業派下、民法、其他公業、區別、資格
描述:
範圍與摘要:符合敕令第十五條、第十六條與民法第十九條資格的公業間該如何作一個區別?再來,符合敕令十六條的公業,在民法施行後所訂的條約效力又將如何?在民法施行以前,這些公業成員間所該負擔的義務為何?在民法施行前產生的民事訴訟,在民法施行後該如何進行?施行時間的前後過程中,產生審判的更正又該如何?有關此問題是對於這兩項法律間造成的疑問點提出。
保存情況:可
出版者:
數位化執行單位:日治時期臺北工業學校特藏文獻圖表數位典藏計畫
日期:
產生時間:昭和13年[1938]
格式:
數量:30面
長寬高:23×15公分
語言:
編目語文:日文
作品語文:中文
關聯:
NTUT-548-9-001 祭祀公業並臺灣ニ於ケル特殊法律ノ研究(頁371-400)
管理權:
版權:國立台北科技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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