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臺南縣各地政事務所組織規程」第5條、「臺南縣公益彩券盈餘分配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3條、第7條及第8條、「臺南縣社會救助金專戶管理及運用辦法」第2條、第6條及第7條、「臺南縣政府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組織規程」第4條及第5條、「臺南縣醫療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6條、「臺南縣大量傷病患救護辦法」第4條及第7條、「臺南縣私有歷史建築物地價稅及房屋稅減徵規則」第3條、「臺南縣工業區開發管理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3條及第6條、「臺南縣都市計畫檢討變更及土地使用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2條、「臺南縣政府南瀛綠都心公園管理及場地使用辦法」第2條、「臺南縣政府南瀛綠都心公園地下停車場管理辦法」第2條、「臺南縣國民住宅管理維護基金作為社區公共基金提撥辦法」第2條、「臺南縣農業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3條第4條、「臺南縣畸零地使用規則」第14條、「臺南縣建築物無障礙設備與設施改善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3條、「臺南縣停車場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2條及第8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