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釋學校於新學期經由縣內介聘方式聘任教師兼任主任,聘期自8月1日生效,惟教師於8月22日始到職,其主管職務加給應如何支領疑義

推薦分享

Share

資源連結

連結到原始資料 (您即將開啟新視窗離開本站)

後設資料

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E09E8584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臺南縣政府 著作方式: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府人給字第0910177900號;公務人員加給給與辦法第9條第1項 說明;介聘;教師;兼任;主管職務加給
出版者:
臺南縣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2002-11
來源:
臺灣地區地方文獻影像資料庫(https://localdap.ncl.edu.tw)
語言:
中文
範圍:
地區:臺南縣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https://www.ncl.edu.tw/)

授權聯絡窗口

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readgov@ncl.edu.tw

引用這筆典藏 引用說明

引用資訊
直接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