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受僱者請生理假或因妊娠未滿3個月流產請產假,於依「勞動基準法」第2條第4款規定計算平均工資時,上開期間之工資及日數均不列入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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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E0885141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臺南縣政府 著作方式: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府勞安字第0920006022號;勞動基準法第2條 說明;女性受僱者;生理假;流產;產假;平均工資
出版者:
臺南縣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2003-01
來源:
臺灣地區地方文獻影像資料庫(https://localdap.ncl.edu.tw)
語言:
中文
範圍:
地區:臺南縣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https://www.ncl.edu.tw/)

授權聯絡窗口

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readgov@ncl.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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