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有關「公務人員領有勳章獎章榮譽紀念章發給獎勵金實施要點」發布前曾獲領二等服務獎章並已辦理退休,嗣再任公職於80年3月7日以後退休宜依本要點發給獎勵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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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E10A0424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屏東縣政府 著作方式: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90屏府人給字第116791號;公務人員領有勳章獎章榮譽紀念章發給獎勵金實施要點第4點;服務獎章;公務人員;退休;再任;公職;獎勵金
出版者:
屏東縣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2001-08
來源:
臺灣地區地方文獻影像資料庫(https://localdap.ncl.edu.tw)
語言:
中文
範圍:
地區:屏東縣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https://www.ncl.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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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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