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示電信業者架設基地台需要使用之國有公用土地或建物,管理機關得適用「電信法」第32條、第33條提供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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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E1049998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臺南縣政府 著作方式: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90府財產字第124249號;電信法第32條 電信法第33條 國有財產法第28條;基地台;電信;國有公用土地;國有公用建物
出版者:
臺南縣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2001-09
來源:
臺灣地區地方文獻影像資料庫(https://localdap.ncl.edu.tw)
語言:
中文
範圍:
地區:臺南縣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https://www.ncl.edu.tw/)

授權聯絡窗口

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readgov@ncl.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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