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釋「職務列等表」修正發布後,部分職務經委任公務人員晉升薦任官等訓練合格晉升薦任人員,未具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17條第2項第1、2、4款所定考試及格資格者,得否繼續任現職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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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E1048638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臺南縣政府 著作方式: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90府人企字第91102號;公務人員任用法第17條第2項;職務;委任;薦任;升等訓練;升官等訓練
出版者:
臺南縣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2001-07
來源:
臺灣地區地方文獻影像資料庫(https://localdap.ncl.edu.tw)
語言:
中文
範圍:
地區:臺南縣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https://www.ncl.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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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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