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機關辦理採購,其招標文件訂定得標廠商應自行履行契約之主要部分者,應依個案情形明確訂定,避免過於空泛致發生轉包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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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識別:
文獻編號:E09E2883
資料類型:
地方文獻
著作者:
名稱:臺北縣政府 著作方式:函
主題與關鍵字:
關鍵詞:北府工採字第0980008056號;政府採購法第65條 說明 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87條 說明;政府採購;廠商;契約;轉包;招標
出版者:
臺北縣政府
日期:
出版日期:2009-11
來源:
臺灣地區地方文獻影像資料庫(https://localdap.ncl.edu.tw)
語言:
中文
範圍:
地區:臺北縣
管理權:
國家圖書館(https://www.ncl.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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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圖書館 政府資訊室
02-23619132*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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